3月6日,北京市消協、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聯合提出電信資費改革四點意見,要求北京市電信行業徹底取消手機各種資費套餐,漫遊費、月租費及雙向收費。
北京市消協、市律協向電信主管部門和相關電信企業建議:北京電信資費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應降低電信通信資費標準;取消月租費和雙向收費,實現徹底的零月租和單向收費;取消各種套餐,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明明白白消費;取消移動通訊漫遊費,實行同網同價。
移動、聯通兩大公司前不久紛紛以套餐的方式降低手機資費,但許多消費者反映,弄不懂、算不清電信企業的各種“套餐”。業內人士分析,無論用戶選擇哪種套餐,絲毫不會觸動運營商的基本收入,反而因為被套餐的協議期限“套牢”。北京市消協進一步分析認為:各種套餐制度表面看起來優惠,但是由於使用條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消費者得到優惠,絕大部分的消費者則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見,各種各樣的套餐制度實際上是電信企業的“促銷手段”,並不能徹底解決電信服務的高資費問題。
北京市的消費者需要用相對高的價格才能享受到和全國其它地區的消費者同樣的電信服務,且手機資費已經成為市民日常開支大項。北京市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的電信資費標準屬於偏上水平,國外發達地區消費者用於電話消費的金額不到收入的5%,而國內則達到了8%至10%。2007年底,我國手機用戶將達到6.3億,國內手機用戶的更換量將達2億部。面對如此龐大的消費群體,取消月租費、雙向收費等,也完全能夠保證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
電信資費偏高所導致的高利潤一直為社會所關注。電信專家分析,我國電信企業的利潤高於20%,其他國家則沒有超過10%的。高額電信資費帶來的高額利潤已形成了壟斷暴利,進而造成了壟斷福利對社會福利的剝奪。此外,“手機漫遊的成本幾乎為零,手機漫遊的全過程,不過是由網絡傳送幾個由計算機自動生成、比普通電子郵件還簡單的信息,其成本與每分鐘都要收取二角的費用何止相差千萬倍!”收取移動漫遊費的國家極其少有,因此,手機漫遊費也應取消,實行同網同價。(記者 竇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