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春播時節,西安市工商局日前發佈農資消費警示,提醒廣大農民在購買農資産品時,要注意查驗經營者有關證照,索取購物憑證,保留少量樣品,以便更好維護自身權益。
2006年,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農資類申訴110件,佔全年商品消費申訴總量的3.3%。工商部門共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案件13起,案件總值達80萬元。從申訴舉報情況看,農資消費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種子純度低、摻雜使假,化肥過期失效、養分不足,農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些經營者虛假標注農用生産資料的功效和禁用範圍,誇大化肥、農藥功效或種子的成活率、抗病性等,欺騙和誤導農民消費者;一些經營者無證照銷售農資産品,或“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導致農民權益受侵害後難以找到責任人。
對此,西安市工商局提醒農村消費者,在購買農資産品尤其是種子、化肥、農藥時,一要注意查驗經營者有關證照,合法的農資經營者除應有《營業執照》外,還應當具備本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廠家的授權委託書,如種子經營者須持有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等相關證件;二要仔細查看包裝是否規範,標簽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産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説明等,千萬不要購買包裝破損、標識不清或標識不全的農資産品;三要認真閱讀農資産品的使用説明書,弄清適用範圍和禁用事項以及正確的使用方法;四要索取購物憑證,如果購買的數量多,最好與經營者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五要保留少量樣品,以備發生問題時更好分清責任。
另外,出現農資消費糾紛或發現非法經營農資的,消費者應及時向當地工商機關12315及有關部門申訴舉報,或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發現農作物出現問題,要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以獲取幫助、判明責任。同時,在可能的情況下,及時採取換種、補種、技術指導等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記者 劉國英 通訊員 白樹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