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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提高農牧區五保戶供養經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2日   來源:西藏日報

    “如今衣食無憂,生活舒適了,心情舒暢了。”堆龍德慶縣馬鄉五保戶多吉在新年裏這樣總結自己在敬老院的生活。從2007年起,多吉每年得到的五保戶供養經費將由原來的1300元增加到1500元。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獲悉,從2007年1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農牧區五保戶供養經費標准將從原來的年人均1300元提高到年人均1500元,高於全國農村五保戶人均供養水平。

    西藏自治區五保戶供養標準是依據西藏自治區2005年度農村恩格爾系數和2006年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兩個統計指標確定的。按照略高於農牧民平均年生活支出的原則,自治區將此次農牧區五保戶供養標準確定為年人均1500元。

    五保供養是指對村民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五保對像是未成年人的,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06年3月,國務院頒布實施了新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取消過去那種建立在“村提留”、“鄉統籌”基礎上的村民互助自養式的五保供養體制,代之以由政府公共財政負擔的財政供養體制。西藏自治區五保戶的供養一直由各級財政負擔,自2003年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後,五保戶供養全額納入自治區財政負擔的範圍,供養標準由原來的每人588元提高到900元。隨著西藏自治區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進一步深化,為使農牧區五保戶充分享受西藏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成果,2004年和2005年又先後兩次將五保戶供養標準提高為1200元和1300元。通過幾次調標,不斷提高了西藏自治區農牧區五保戶的生活水平,有效保障了五保戶的基本生活權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農村五保供養制度集中體現和發揚了這一傳統美德。西藏自治區的五保供養工作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關懷下,在自治區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採取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以分散供養為主的方式,較好地保障了五保戶的基本生活,為五保戶撐起了美好生活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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