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蘇省農林廳獲悉,為了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保證百姓吃得放心,從2007年起,江蘇省將根據品種特性和生産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首次劃分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域,在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域將不得種植蔬菜。
據江蘇省農林廳介紹,部分地區由於大氣、土壤、水體受到污染,在這些地區如果種植農産品的話,有毒有害物質有可能進入農産品內,並最終通過飲食進入人體,危害人體健康。根據國家《農産品産地安全管理辦法》,農産品産地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産地安全標準,並導致農産品中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劃定為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對於這些禁區的管理,相關人士表示,禁止生産區劃定後,不得改變耕地、基本農田的性質,不得降低農用地徵地補償標準。農業部門還應當在禁止生産區設標示牌,載明禁止生産區地點、範圍、面積,禁止生産的農産品種類、主要污染物種類等。“如果這些區域通過整改,安全狀況得到改善並符合相關標準的,我們也可以進行調整,允許種植蔬菜等農産品。”
據悉,江蘇省農林部門已著手在全省農産品産地設置監測點,監控當地産地安全狀況,“監測點主要設置在工礦企業周邊的農産品生産區、污水灌溉區、大中城市郊區農産品生産區、重要農産品生産區等這些敏感度比較高的地區,監測點主要對當地的大氣、土壤、水體進行監測,一旦被發現超出警戒線,就要被列為禁區。”(儲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