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4月1日專電(記者 王欲鳴)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轉讓舊房開始徵收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內蒙古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規定,對於能夠提供轉讓房屋合法有效憑據的,要先準確計算增值額,然後按照增值額和適用稅率繳納;對於不能提供轉讓房屋合法有效憑據的,不能準確計算增值額的,按照核定徵收率的方式徵收,普通住房的土地增值稅按照房産轉讓收入的1%繳納,營業用房、寫字樓、高級公寓、度假村、別墅等高檔房産按照轉讓收入的1.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