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 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1日公佈的固定式通用燈具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該産品抽樣合格率為83.9%。
此次,質檢總局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浙江、安徽6個省、直轄市56家企業生産的56種産品。
抽查結果表明,本次産品抽樣合格率比2005年的抽樣合格率提高了25.9個百分點。抽查的大型企業産品質量較好,産品抽樣合格率為100%;而中小型企業生産的産品仍存在質量問題。
固定式通用燈具包括吸頂燈、吊燈、壁燈等,通常使用的光源包括普通白熾燈泡、熒光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和鹵鎢燈等。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部分産品耐久性不合格;個別産品騷擾電壓不合格,當燈具的騷擾電壓超過限值,將影響周圍廣播電視接收和儀錶儀器設備的正常工作,導致無法正常收聽、收看或儀器控制失靈。
其他的質量問題包括,個別燈具的諧波電流含量不合格;個別燈具內使用的絕緣材料不耐熱、耐火。
抽查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廣東省中山市古鎮富旺燈飾廠生産的鏡前燈和佛山市順德區勒流鎮星輝燈飾有限公司生産的星輝牌T8電子一體化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