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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要求提早抓好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防控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4日   來源:農民日報

    2006年夏秋之季,我國部分地區發生豬“高熱病”疫情,對養豬業造成很大損失。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要求,農業部及時部署開展各項防控工作,通過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病原分離鑒定、動物試驗等科技攻關,發現了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變異病毒(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徵變異病毒),證實疫情主要是由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引起的,並研究制定了相應的防控技術措施。近日,農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提早做好以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為主的豬病防控工作,確保養豬業的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一要積極做好豬病防控準備。各級獸醫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按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治技術規範》和《豬病免疫推薦方案(試行)》要求,開展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主要豬病防控技術培訓,做好防控豬病各項應對準備工作,確保發生疫情時,能夠及時診斷,及時處置,防止疫情擴散蔓延。二要強化主要豬病免疫。要求各地在5月中旬豬病高發季節前,完成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主要豬病免疫和強化免疫工作,建立預防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等主要豬病的有效免疫屏障。三要加強疫情調查監測。要加強對生豬疫情的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疫情發生規律,查清疫源,消除疫情隱患。發生疫情時,及時組織力量進行疫病診斷,提出防控方案,指導養殖者做好防控工作。四要加大檢疫監管力度。各地要加強産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加強對生産、經營、流通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嚴禁收購、販運病死豬及其産品,加大公路、鐵路等動物防疫監督執法力度,防止流通傳播疫情。五要加強養殖環節管理。各地要積極推進改善中小養殖場(戶)防疫和圈舍衛生條件,建立定期免疫、消毒及人員管理等防疫制度,增強飼養者防疫意識,提高防疫水平。規模飼養場必須實行封閉飼養,防止疫情傳入。

    通知強調,目前即將進入豬病高發季節,各級獸醫部門要高度重視豬病防控工作,近期要把防控以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為主的豬病防控作為重點,加強組織領導,提前做好各項部署安排,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主要豬病防治知識宣傳,做到對病死豬“不宰殺、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提高廣大養殖者防控疫病的知識水平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