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4日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4月1日起,廣州(除花都、番禺、從化、增城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執行省一類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5元/小時。該標準只嚴格適用於非全日制用工, 而比較特殊的家政行業不受此標準的制約。
花都番禺從化增城6.6元/小時
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去年底正式發佈廣東首個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共分五類,最高的一類為7.5元/ 小時,最低的五類為4.3元/小時,其中廣州適用一類7.5元/小時。
根據廣東省廳通知,結合廣州實際情況,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廣州市勞動保障局4日公佈廣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通知指出,除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外,廣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執行省一類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5元/小時。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執行省二類標準,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6.6元/小時。
廣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
小時標準高於全日制最低工資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據介紹,由於非全日制用工職業穩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積金等其他福利待遇,還需由個人全額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等,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綜合考慮了與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差異等因素,比月最低工資標準折算的小時工資高出約60%。
以廣州市全日制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780元/月為例,折算小時工資為4.66元/小時,低於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7.5元/小時。
家政工不受此標準制約
勞動部門有關負責人強調,該標準只嚴格適用於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如工作時間超出該條件,用人單位就必須按全日制用工形式與職工確定勞動關係,並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該標準只是一個最低保障標準,不是分配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平等協商合理約定工資,更不得以此壓低工資標準。
另一方面,這一標準對保姆、鐘點工行業並無強制性,僅有參考意義。(記者 蔣悅飛 通訊員 穗勞宣)
名詞解釋:非全日制職工
即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