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河北省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將不再實行年檢;醫療機構不必經審核批准,就可以聘用外單位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社會福利企業合併、分立、轉讓、終止,不再經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審核同意……
記者4月10日從河北省政府法制辦了解到,經省政府常務會同意,河北省將刪除省政府規章中的103項關於行政許可的規定,這將使廣大群眾辦事更方便、快捷。
2006年以來,河北省以減少和規範行政許可事項為重點,組織開展了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對與行政許可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相符合的行政許可事項再一次進行了認真清理。《河北省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管理辦法》等省政府規章中103項關於行政許可的規定,有的是在過去行政許可清理中已明令取消了行政許可事項但相關規章的規定尚沒有作出相應修改的,有的是在這次清理評估中發現與行政許可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相符合的,通過評估將全部被刪除。
據介紹,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仍然是今後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河北省將對現有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繼續清理。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完善行政審批方式,簡化和規範程序,制定操作規程,並向社會公開。(記者 薛惠娟 實習生 王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