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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小區須有自行車存車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3日   來源:北京日報

    新建小區必須要有自行車存車處;老舊小區未建存車處的,居民可要求補建或擴建;地鐵、公交樞紐等要配套建存車處;一些舊貨市場要增設二手自行車交易場所。這是記者從4月12日召開的全市治安秩序整頓和治理自行車被盜問題專項行動大會上獲悉的。

    會上,北京市建委首次公佈對居住小區自行車存車管理方面的規定:今後新建小區自行車存車處作為必要設施,要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小區未建存車處的,徵求居民意見後,督促開發建設單位補建,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老舊小區未建存車處或不足的,要補建和擴建。所需資金由産權單位承擔,或從小區內機動車停車收益等經營性收入中解決。

    未按規劃設計建設存車處或擅自將存車處挪作他用的,由規劃部門執法,限期整改;未落實看護管理責任的物業企業,區縣建委房管局要督促其整改,並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社區居委會要對居住區自行車存車處的配套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樂如介紹説,目前北京市共有3000多個居住小區,其中有400余個未建自行車存車處。另外還有老舊小區700多個。

    老舊小區管理和維護存車處可採取多種方式:實施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企業承擔;未實施物業管理的由産權單位負責;都沒有的則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負責。 (記者 袁京 通訊員 劉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