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委、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近日下發通知對該市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標準作出調整。
按照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農村常住戶籍、年滿65周歲以上(含65周歲)的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最低標準,從75元/月提高到85元/月。市級財政將根據區縣情況和老年農民人數實行差別政策,加大對困難區縣的支持力度;區縣政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老年農民養老金補貼由鎮(鄉)勞動保障機構逐月發放到人;補貼情況應列入當地村委會的村務公開內容,定期在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