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29日專電(記者 劉礪平)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六一”兒童節前夕對本地市場上的15個批次兒童玩具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3個批次,抽查合格率僅為20%。
本次抽查的兒童玩具有電動玩具和毛絨玩具,不合格的共12個批次。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有三:
一是玩具包裝材料不合格。一些毛絨玩具的塑料包裝袋厚度過薄,年齡較小的兒童在接觸到包裝袋時易吞食或吸入鼻孔,給兒童的生命安全帶來隱患。
二是小零件不符合標準要求。執法人員介紹説,供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存在小零件,應設警告説明,警告消費者該玩具不適用於3歲以下兒童。對於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不應含有小零件。抽查發現,有部分電動玩具在試驗後産生小零件,年齡較小的兒童在使用這些不合格玩具時,若吞食這些小零件,有發生窒息的危險。
三是標誌和使用説明不規範。標識內容作為引導消費者選購和使用玩具的安全指南,是玩具質量中的一個重要技術要求。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兒童玩具標識內容沒有或者不全,都將對消費者産生誤導作用,直接關係到兒童的使用安全,影響玩具的適齡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