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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農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已被杭州市政府原則通過,並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標誌著杭州農村社會保險實現全覆蓋。
即將出臺的試行辦法,將實行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的個人賬戶積累式養老保險制度,採取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為輔,養老保險關係可銜接、可轉移,保障水平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基本統籌原則。
根據《試行辦法》,凡是具有杭州農業戶籍,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從事農業生産,且尚未參加其他政府性養老保險的人員,都可以參加農民養老保險。農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個人繳費比例為15%,財政補貼為5%。並讓適合的對象能夠都參保,擴大參保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