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山西省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7月1日起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來源:工人日報

    一部保護農民工權益的地方法規《山西省農民工權益保護條例》,6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將從7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是9年來在山西省總工會推動下,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第7部保護職工權益的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該《條例》共設七章四十七條,包括就業與勞動合同、工資、工作時間與社會保險等內容。針對目前以試用期為名坑害農民工的現象,《條例》將試用期規定為不得超過一個月,試用期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未以書面形式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發生勞動爭議時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農民工,離崗前未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條例》對用人單位工資保證金專戶設立作了強制性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和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用人單位,未在銀行開設專用賬戶、按期預存工資保證金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同級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整頓。

    目前,山西省在企業單位內已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的農民工總數達110余萬人,屬於流動就業、零散就業和非正規就業的也超過百萬人,還有近百萬農民工在省外務工就業。(記者 關明 通訊員 王東明)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