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專電(記者 岳瑞芳)6月26日起到7月12日,《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辦法》,開始在北京市政府法制辦的網站(http://www.bjfzb.gov.cn)上向廣大市民徵集意見。
依據該《辦法》,北京市小型客車的車船稅為每年480元,較原來每年200元的車船使用稅高出一倍多。
對此,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而制定,同時也參照了周邊河北省和天津市制定的稅額標準,目前還處於徵求意見階段,最後具體的稅額還要待徵求完意見後再確定。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載客汽車各子稅目的每年稅額幅度為:大型客車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車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車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車60元至480元。
記者了解到,截至6月初,廣東、河北、遼寧、河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確定了相關實施辦法或適用稅額標準調整方案。其中河北、遼寧的小型客車車船稅額為480元,廣東、雲南為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