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3日電(記者 李麗靜)《河南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于7月1日開始實施,外國人不得在河南行政區域內採集、收購野生植物。
據了解,河南處於亞熱帶向溫帶過渡地帶,植物種類十分豐富。現有的調查結果顯示,河南有植物198科、1142屬、3979種及變種,佔中國植物總數的80%以上,其中列入《國家重點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的植物有27種,如紅豆杉、銀杏、金錢松、水曲柳等;列入《河南省重點保護植物名錄》的植物有鵲樹、青檀、天麻、河南山胡椒、河南杜鵑、杜仲、核桃楸、太行花等98種。
記者從河南省林業廳獲悉,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河南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規定:未經批准,採集、收購及毀壞中國國家或河南省重點保護名錄中的野生植物者,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違反規定佔用野生植物原生地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款;未經批准擅自出售、收購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沒收野生植物和非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8倍以下罰款。
據介紹,《河南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規定:外國人在河南行政區域內不得採集收購野生植物,對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的,須提出包括考察區域、時間、物種等內容的申請,報河南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