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從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傳出消息,從即日起,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可以在全市範圍內免費乘坐城市公交汽車,並優先購票乘坐班車客運車輛,同時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惠。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前只有殘疾軍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能夠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交汽車待遇。此次市運管局介紹,按照建設部、公安部《關於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享受與殘疾軍人同樣待遇的通知》有關規定,即日起,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可享受上述優惠。
重慶市運管局表示,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者及其駕駛員、乘務員,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免費乘車的殘疾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均不得要求對方出示公共汽車客運IC卡。(記者 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