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14日專電(記者 肖思思)近日,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發佈了廣東省200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廣東今年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為10.3%,上線(警戒線)為15%,下線為2%,適用於企業在崗職工的工資分配。
據了解,廣東省對不同的企業分別作出了規定要求:一是對生産正常、經濟效益達到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工資與人工成本水平及企業的經濟效益,大體按照基準線安排本年度的工資增長;二是對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職工工資水平偏低的企業,可以適當提高工資增長幅度,但一般不要超過警戒線。對於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競爭性企業,其工資增長原則上不應突破上線;三是對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緩慢的企業,可按不低於下線的標準安排企業工資增長。職工上年工資水平較高、人均實現稅利與上年持平的企業,可參考下線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四是對於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企業,可以不增加或適當降低工資,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要採取各項措施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廣東省還規定,對於依靠國家特殊政策獲取超額壟斷利潤的壟斷性行業和企業,工資水平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
廣東省要求各地要根據全省工資指導線,結合本地的實際,制訂頒布本地的工資指導線。
據了解,廣東省從1997年實施工資指導線制度以來,每年都向社會公佈工資指導線,指導企業提高職工工資。歷年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基準線與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基本持平,2006年,廣東省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4522元,比上年增長10.2%,與2006 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10.5%大體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