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山西“黑煤窯”事件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自2007年7月起,福建省公安廳與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9部門聯合在福建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2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以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公安部門主要針對違法扣留各種身份證件,或者以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農民工和未成年人勞動,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農民工,拐騙農民工,拖欠工資涉嫌逃匿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構成犯罪的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福建省勞動用工管理。(記者 彭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