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記者 陶俊潔、趙曉輝)針對“帶頭大哥777”等一批社會廣泛關注的利用互聯網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行為,中國證監會26日提醒投資人,應警惕網絡炒股騙局,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網絡炒股騙局:身份隱蔽、形式多樣
證監會介紹,在這批11起案件中,不法分子違法違規行為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是:通過互聯網開設網站、網店、博客、論壇,建立收費QQ群等方式,發展會員、客戶,提供有償投資諮詢,進行證券市場大盤點評,發佈選股信息,轉載研究報告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此類案件具有以下典型特徵:
第一,不法分子的身份非常隱秘,具有很大的欺騙性。一些不法分子還使用虛假信息以公司的名義開設網站,非法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第二,利用網絡、手機等新型媒介平臺非法經營證券業務。
第三,不法分子均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從業經歷,也不具備專業素質。經調查,那些提供給會員或客戶的所謂投資諮詢信息,大都是當事人轉載他人研究成果,或根據市場流言編造的。
第四,非法網站設立人、非法消息發佈人、網站服務器往往分別在不同地點,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第五,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主流媒體或網站造勢,以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人相信其預測和分析。
投資人應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
《證券法》第122條明文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也就是説,一切不具有相關證券業務資格的機構或個人,無論利用何種信息渠道,採取哪種方式或手段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都是違法的,甚至可能是犯罪行為。
證監會表示,投資人應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在參與證券投資活動時,尋求有資格的、正規的投資諮詢渠道,注意識別非法諮詢機構和個人。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因此受騙上當,應及時舉報或報案,並保留相關證據。
非法證券業務相關網站將面臨法律責任
針對網站涉及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時的規範運作問題,1997年12月12日發佈的《關於加強證券期貨信息傳播管理的若干規定》中明確指出,電話信息服務台、計算機信息服務公司聘請人員主持或傳播此類分析預測和投資建議信息時,被聘者或撰稿人必須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執業資格的諮詢人員。同時,2006年12月12日頒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也再次強調“未經證監會批准,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因此,相關網站等網絡機構,如果不認真遵守法律法規,都可能會面臨法律責任。”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説。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有關網站成為不法分子違法違規行為平臺等問題,證監會表示,將協調其行業主管部門,儘快研究加強監管、規範運作以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措施。
新華視點:且看“帶頭大哥777”帶的什麼頭
新華社長春7月26日電(記者 周立權)7月24日,被一些股民尊為“股神”的“帶頭大哥777”王秀傑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准逮捕,這位“大忽悠”級人物跌下了“神壇”。許多曾被他“忽悠”的股民隨即在網絡上展開了對他的聲討。
謊言是怎樣變成“神話”的
“帶頭大哥777”在網絡博客上稱自己名叫王曉,1972年出生於吉林省長春市一個高級幹部家庭。1992年去上海,進入萬國證券,先後做過大戶管理員、操作員、分析師、操盤手和主操盤手。1995年2月,個人資産達到最高峰,但因國債事件輸得傾家蕩産。之後回到吉林省,先後做過證券分析師、信貸員、房貸員。2001年又在成都開設龍鼎投資資訊網,再度關注股市,但不久又關閉了自己的網站,到2005年大盤跌破1000點再次進入股市,個人資産超過千萬元。
隨著“帶頭大哥777”被批捕,他的真面目很快被揭穿。現已查明,王曉是他的假名,其真名叫王秀傑,出生於長春市一個普通市民家庭,大專文化。曾為某銀行的一名普通科員,根本沒有在萬國證券做過操盤手。他所講述的坎坷經歷,只不過是用來騙取股民網友信任的謊言。
如此普通的人是怎樣被“神化”的呢?看看他在博客上狂妄的言辭,也許能找到部分答案。
在“帶頭大哥777”的博客中,他這樣寫道:“關於我的技術我想告訴大家,完全按照我技術操作的人,沒有一個人會虧損,只是賺多賺少而已。”“我要去寫書,以前大家都問我,‘大哥,我可以找什麼書看’,我不知道怎樣回答,現在我告訴你:看‘帶頭大哥777’寫的書。呵呵,這個世界上就沒有我不敢幹的事情,就沒我幹不成的事情。”
6月19日,“帶頭大哥777”在《時間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中給自己下了結論:“我比那些垃圾高手、垃圾股評強太多太多了。”
一位股民説:“正是‘帶頭大哥777’這種狂妄,蒙蔽了許多人。比如他寫了一篇‘誥全國散戶書’,用的‘誥’字意思就是,古代帝王對臣子的命令,這一點足以看出他妄自尊大到了極點。”
“成名”之後的瘋狂斂財
博客有了極高的點擊率,“帶頭大哥777”“成名”了。這時王秀傑想到了如何用其來斂財。
2006年12月25日,他第一次在博客上宣佈招收QQ群會員。“快樂群”是他建立的第一個收費QQ群,每位會員年費3000元。
福建廈門劉先生説,無意中他看到了“帶頭大哥777”的博客,感覺他口氣比較大,言辭也比較狂。經過多日的跟蹤,竟發現他的預測還真的較準,因此就對他有了點好感。去年12月30日,劉先生通過農行給“帶頭大哥777”匯了3000元錢,正式加入“快樂群”,他因此成了最早的一批會員之一。
“加入之初,他給我推薦了幾隻股票,結果還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漲,所以我對‘帶頭大哥777’很信服。但是到了後來,他的判斷就屢屢出錯了。”劉先生説。
雖然“帶頭大哥777”一再表示不再開群了,卻又屢屢食言,年費也水漲船高:“財神群”5000元,“財富群”7000元……據了解,“帶頭大哥777”共開了10多個收費QQ群,每個群從幾十人到百多人不等,涉及到北京、上海、福建等20余個省份,執法部門初步認定的涉案金額為1300萬元。
甘肅省的王先生説,前幾個月,買了“帶頭大哥777”推薦的股票,最終賠了幾十萬元,他正要向他討個説法時,得知他已被警方控制起來了。王先生説,因為以前大盤走勢一直比較穩,群裏不少人都有盈利,因此對“帶頭大哥777”種種失信行為也沒有太在意,如今想想,假如自己早點脫離QQ群,就不會賠了鉅款。
千方百計逃避法律制裁
今年5月,王秀傑在長春註冊了長春聚隆科技投資諮詢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範圍是投資方面信息諮詢,計算機軟、硬體研究等。王秀傑對人解釋説,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出書,能夠讓自己的股票知識成為一個體系,為更多股民所接受。
7月初,王秀傑又對公司的工商檔案進行了變更,由單一股東變更為3人股東,王秀傑由原來的全資控股,變更為控股85%,其餘的15%的股份變更給了公司另外兩個人。
這只是一種表面上的變更,實際上沒有任何資金的流動。有關人士分析説,王秀傑試圖讓公司看上去更像一個股份公司,而不是皮包公司;成立公司的另一目的,不排除為其通過QQ群收取來的高額群費進行“洗錢”的可能。可見王秀傑是明白自己向股民收費是觸犯了法律的。
在公安部門提醒公眾警惕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式向投資者推薦股票,兜售基金等投資産品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時,“帶頭大哥777”刪掉了博客中收費招攬會員的文章,並不斷聲明,那些以他名義開建的QQ收費群都是假冒的。
為逃避法律制裁,王秀傑又開始了“作秀”,來贏取社會好感。今年3月,王秀傑的公司與長春市慈善會達成捐贈意向,確定為農村薄弱小學捐建校舍。“帶頭大哥777”先以個人名義捐款1萬元,全國20多個省份的數百位愛心人士也跟著捐了款,總計達到了20多萬元。
“王秀傑只不過是利用股民的愛心,為自己沽名釣譽罷了。”一位股民在網上説。
雖然費盡心機,“帶頭大哥777”仍然沒有逃脫法律懲罰。7月初他被吉林省公安廳網警總隊刑事拘留。
王秀傑被警方控制後,很多參加過他股票收費QQ群的網友自發地組織起來,準備集體維權。日前,記者進入了一個名為“圍剿777”的QQ群,這裡大多數人都曾是“帶頭大哥777”的會員,他們正在為維權做準備,這些網友互相通知保留證據,都在積極為警方提供線索。
證券市場需要更完善的法律監管
據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檢察院對“帶頭大哥777”案件十分重視,提審完王秀傑之後,他們將案情向證監部門進行了通報,並邀請了吉林大學多名法律專家對王秀傑一案進行了“會診”。經專家討論,認定其行為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維平説,我國刑法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保險業務的構成非法經營罪。但這個規定相對籠統,而證券法對這一行為也沒有明確規定,只是明確了投資諮詢機構要從事證券服務業務,需要獲得批准,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針對個人還是空白。“帶頭大哥777”事件對新時期打擊非法機構和個人進行證券活動在法學層面上都有一定的參照意義,同時也表明發展中的證券市場還需要更完善的法律監管。
北京建元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馬麗敏則認為,“帶頭大哥777”辦的博客和QQ群是以證券諮詢類為主,他本人並不具備這樣的資質和身份,也沒有經過證監會許可,因此涉嫌非法經營罪。由於前階段時間股市一路看好,新股民大量增加,他們多數對股市不了解。此時,“帶頭大哥777”一類人物的出現,讓許多輕信盲從的股民掉入了陷阱。
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教授王景斌提醒説,炒股博客除了騙取入會費外,還可能成為莊家操縱股市的工具。如今對網上炒股博客、收費股票QQ群的監管是個新課題,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來規範,也尚無有效的監控措施和管理手段,這增加了股民投資證券市場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