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太原市紀委監委和市治理商業賄賂辦領導組推出新舉:群眾舉報商業賄賂案件線索被查實認定,可獲得5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獎勵。獎金將於案件查結後的20個工作日,由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組辦公室通知舉報人,到指定地點領取。
去年5月,太原市組成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迅速拉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商業賄賂風暴。為進一步有效擴大案件線索來源,依法依紀嚴處商業賄賂案件,有關部門制定了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的規定。舉報內容主要有: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等6個領域12個行業的商業賄賂案件線索;國家公務員利用審批權、執法權和司法權搞官商勾結、索賄受賄的商業賄賂案件線索;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和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商業賄賂案件線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