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8日專電(記者 徐壽松)從9月1日起,上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上限進行調整,從以戶為單位計算貸款額度,改為以戶為基礎,配偶或參貸人分別計算額度,這樣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家庭每戶最高可貸50萬元。
根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公佈的相關調整辦法,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的家庭,每戶(參貸人數在2人及以上)公積金貸款最高可達40萬元;若繳納了住房補充公積金,另可增貸補充公積金10萬元。這樣,每戶最高可獲得50萬元貸款。對於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的家庭,基本公積金貸款不超過20萬元,補充公積金貸款不超過10萬元,即總計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