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8月22日專電(記者 逯寒青)福建省民政廳和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文件,決定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邊緣家庭發放副食品生活補助,以緩解近期豬肉等副食品類價格上漲對這些家庭生活帶來的影響。
文件要求,全省各市、縣要採取適當提高低保標準、低保補助水平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確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近期豬肉等副食品類價格上漲而降低。
文件提到,對城市低保對象發放的實際補貼,各地應確保每人每月不低於15元。對因物價上漲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低保邊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原則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額不低於12元,救助期限從今年8月至12月止。
福建省民政和財政廳已要求省內各地,將低保補助金在8月底之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臨時救助資金在9月中旬前發放到低保邊緣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