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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籍貧困大學生無須擔保即可申請助學貸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京8月22日專電(記者 淩軍輝)貸款不用擔保、貸款範圍城鄉全覆蓋、還貸期限延長4年……江蘇省2007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日前正式出臺,和以前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相比,新政策進一步降低了申請門檻。實實在在的優惠將力爭不讓一個江蘇籍貧困大學生因學費問題輟學。

    據江蘇省教育廳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主任陳虎介紹,原先的生源地擔保助學貸款,需要有擔保人,一些沒有擔保源的大學生因此無法獲得助學貸款。而信用助學貸款則以借款人自身信用作擔保,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無須其他的擔保源。

    此外,新政策還擴大了貸款範圍。原先的生源地擔保助學貸款只有農村的貧困大學生才能申請,城區的貧困大學生無法享受這項政策。而新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現了農村和城區的全覆蓋,城區的貧困大學生一樣可以到市區(市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同時,原來的擔保助學貸款,只有考上江蘇省內大學的大學生才能申請,新政策規定,只要是江蘇省籍大學生都可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此外,新政策還放寬了還款期限。原先的生源地擔保助學貸款還款期限為畢業後6年內,新政策則延長到畢業後10年內,最長可達14年。新政策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還款期限不變。

    據介紹,新推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委託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江蘇省是5個試點省份之一。據悉,江蘇第一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在8月31日前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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