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最新出臺養老保險政策,使已領取一次性養老待遇人員可“老有所養”,受到熱烈歡迎。記者8月27日早獲悉,廣東省社保局目前正在對已領取一次性養老待遇人員原參保資料進行整理,預計10月中旬正式開始辦理此項業務,時間將持續1年。其他統籌區相關群眾,則要密切留意當地的具體辦理方案和時限。
連日來,到廣東省社保局諮詢的群眾絡繹不絕。據省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政策有明確的適用對象,具體是:原已參加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此前已經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領取了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的廣東省戶籍人員,可以到原參保地的社保局全額退還已領取的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後,選擇繼續繳費,直至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
有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如符合上述條件,將按照“原在哪領取的一次性待遇,回到哪辦”的原則進行辦理。考慮到全省情況差異較大,上述申請一次性繼續繳費的辦理時限,由地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方可開始辦理,因此,屬於此類對象的人員應及時了解當地的具體方案。
目前,廣東省社保局正在系統內抓緊審核歷史數據庫中符合條件人員信息,力求正式辦理時順利辦完,預計10月中旬可以正式對外受理群眾申請。
為儘量一次辦理成功,此類人員前來省社保局申報辦理業務前,要做好備款準備,申報辦理業務時要帶齊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
廣東省社保局提醒,10月中旬開始辦理時人員會比較集中,為免排隊之苦,建議相關群眾合理安排時間,在文件公佈後的一年內辦理均可。對一些人數比較集中的單位,廣東省社保局還計劃上門服務,請相關單位及早進行預約。(記者 劉茜 通訊員 梁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