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下發《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業評價和直接認定辦法》,這意味在高技能人才評價和認定方面,浙江省規模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將擁有更多的自主權。
高技能人才評價將把品德、技能、業績和知識作為衡量的主要標準,重點考核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通過專業評價與企業認可相結合,推進評價方式的多樣化。今後,企業中確實有絕招絕活、業績突出、貢獻較大,已經被行業或企業公認達到技師、高級技師水平的職工,可以通過專家考評組審核、直接認定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由企業直接認定為技師或高級技師,相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對於在企業生産崗位或服務崗位工作,而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技術複雜、操作性強、企業急需及行業特有職業(工種)的技術技能型人員,可以在企業生産過程中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生産崗位要求,在企業內部採取工作業績和現場工作能力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技能人才評價。
《辦法》還特別指出,被聘為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人員,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貼。(記者 袁艷 通訊員 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