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建設廳了解到,到今年年底,浙江省城鎮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將實現“應保盡保”,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低保家庭將達到2.5萬戶左右。這是在去年全省所有縣(市、區)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基礎上,該省廉租住房推進工作又一次新的跨躍。
近年來,浙江省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每年都把廉租住房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財政加大了資金投入,明確規定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的一定比例和公積金增值扣除風險準備金等規定費用後的部分必須用於廉租房建設,並以租金補貼、實物配租及租金核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施。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已累計投入財政資金4.91億元,共計2.06萬戶低保家庭從中受惠。
今年,浙江省將在城鎮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年底前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開始拓寬廉租住房制度實施的覆蓋面,將其逐步擴大到非低保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通常所説的人均收入在地方確定的低保標準以上,享受不到廉租住房,又無力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夾心層”困難群體。住房標準為戶均不低於36平方米,人均不低於12平方米。同時廉租住房租金大大低於市場價格,如杭州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每月租金僅0.6元。
為了規範廉租房制度,浙江省還對廉租房實行動態管理,嚴格退出機制。規定各級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廉租房保障對象的檔案,每年要進行一次核查。對家庭收入連續12個月以上超出規定收入標準或自有住房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要及時退出廉租住房保障,要嚴厲查處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廉租房保障的行為,力求把廉租住房配置給最需要的困難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