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將建立豬肉質量防護體系,一旦豬肉質量出了問題,可以一直追溯到生豬養殖的源頭。記者從省經貿委獲悉,根據國家和浙江省政府統一部署,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省經貿、農業、工商、衛生、質監和公安等六部門將聯合在全省範圍全面開展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確保從養殖到餐桌的豬肉安全。
本次專項整治的重要目標是:到今年年底,全省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以上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都必須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與以往的豬肉質量整治有所不同,本次專項整治是要建立從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的監管鏈,完善豬肉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網絡,建設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為此,浙江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豬肉質量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産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同時,全省經貿、農業、工商、衛生、質監和公安等六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分別從整體協調、生豬養殖、屠宰檢疫、生豬屠宰、肉製品加工、豬肉流通、豬肉消費等各環節,以及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等方面,全面進行整治。對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産、經營,整改後仍不能達到要求的,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長效監管機制。養殖環節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屠宰環節完善臺賬制度,建立豬肉産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流通環節建立進貨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消費環節推進餐飲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制度,從而形成全過程的管理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