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藏頻道拉薩9月12日專電(記者儲葉來)記者日前從西藏自治區民政廳獲悉,西藏農牧區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制度改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3萬特困農牧民被納入低保範圍。
據介紹,2007年6月22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試行)》,農牧區年人均純收入低於800元的特困農牧民,全部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保障範圍達到了2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