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人9月17日作客椰城糾風熱線時透露,因政府拆遷失去房屋的被拆遷人,在重新購買住房時可以享受免收部分稅費等優惠政策,具體可向拆遷部門諮詢。
房屋已被拆遷的一些市民反映稱,房屋被拆遷後已拿到補償款,但感覺補償標準跟眼下海口的房價存在差距,難以再買到同樣面積的房子。不知道政府有沒有建一些價格便宜的拆遷安置房供被拆遷人購買,或者在購買商品房方面是否有優惠政策?
對此,海口市拆遷辦主任周學英説,如果是消防、交通、商業、服務等規劃比較好的小區,補償的價位會比較高,但由於海口的規劃比較滯後,許多拆遷建築不存在基礎設施補償,因此拆遷補償價位上不去。即便如此,與國內其他城市相比,海口市在拆遷補償方面,政府讓利於民的幅度也比較大。事實上,被拆遷人如果是村民的話,利用拆遷補償金在新的宅基地上蓋新房子的費用是足夠的。
周學英錶示,近幾年,海口市加快城市建設,拆遷量和拆遷面積逐步擴大,被拆遷人逐步增多。因此,海口市政府也加快了拆遷安置房的建設。今年,海口市政府計劃投入1.5億元,建設1000套拆遷安置房,用於逐步解決舊城區拆遷戶和城市特困居民的住房問題。
周學英同時提醒,2005年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於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據此,被拆遷人取得拆遷補償款,政府將免收個人所得稅。同時,被拆遷人如果想購買商品房(在得到補償款的範圍內)還可以免收部分稅費,具體辦理時帶上拆遷協議、身份證、購房合同和拆遷管理辦公室出示的證明即可。
此外,根據已出臺的海口市市政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拆遷補償安置辦法,配合拆遷的城市居民還可以獲得有關獎勵。(記者 卓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