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浙江省政府、省軍區發佈了2007年冬季徵兵命令,規定今冬徵兵工作從11月1日開始徵集,至12月31日前新兵運送完畢。
今冬徵集新兵的年齡規定:男青年為年滿18歲至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可放寬到21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寬到22歲;女青年為年滿18歲至19歲。為適應部隊一些特殊專業的需要,根據本人自願,可徵集部分年滿17歲的女青年和今年應屆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的男青年入伍。
徵集對象和範圍:徵集非農業戶口的青年,應具備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儘量多徵集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優秀青年職工(含工人、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事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職工、非學歷教育民辦大學的在校生、高等學校接收的無學籍學生及在各類高考補習班學習的青年也應當徵集。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要儘量多徵集一些少數民族青年入伍,對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海島和完成任務確有困難的地區,經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徵集鄉鎮非農業戶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寬到初中畢業。有台灣省籍和歸僑、僑眷的地區,也應盡可能多徵集一些台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
依法應當緩徵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徵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準其複學。
適齡青年必須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徵,經政治審查、體檢合格並符合其他徵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徵集新兵的政治條件和體檢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命令》要求各地要堅決執行徵兵法規政策規定,嚴格審查把關,堅持從預徵對象中徵集新兵,加大高中和全日制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的徵集力度,儘量多徵集經過院校培養、有專業技能的青年入伍。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徵兵工作監督機制,增強徵兵工作透明度,全面實行公示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汪成明 通訊員 左貴東 彭成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