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 郝亞琳)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食品保鮮膜、食品包裝袋的質量監督抽查顯示,産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3.3%。
此次抽查對食品保鮮膜、食品包裝袋産品的蒸發殘渣、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脫色試驗及感官指標等項目進行了檢驗,共涉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等12個省、直轄市33家企業生産的45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蒸發殘渣項目不合格。杭州茂達環境生化有限公司生産的點斷式塑料食品包裝袋和塑料商品零售包裝袋,上海新虹塑膠有限公司生産的點斷式塑料食品包裝袋都存在蒸發殘渣項目檢驗不合格的情況。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不宜用有顏色的塑料袋裝食品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專電 質檢總局相關專家提醒消費者在使用食品保鮮膜、食品包裝袋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聚丙烯膜(PP膜)透明度高,主要用於麵包、小食品等的包裝;氯乙烯膜(PVC膜)可以用於蔬菜、水果等易腐食品的包裝,但不可用於油脂性食物的包裝,也不能用於微波爐中加熱。
2、用微波爐加熱食品時,要選用帶有“微波爐專用”的包裝容器。冰箱裏的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保鮮膜,而不要用普通的塑料袋代替。
3、用塑料袋包裝熟食、點心等直接食用的食物時,最好不要用有顏色的塑料袋,因為這種塑料袋不少是用回收的廢舊塑料製品重新加工而成,不能直接裝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