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一名退休工人,最近兩個月家裏的市內通話費突然大量增加,原來每月三十多元的電話費突然變成將近200元。於是我就向電信部門反映,很快就得到答覆:經檢查線路和通話記錄,一切正常。我要求他們提供話費清單,他們卻説只提供長途話費清單,市話沒有清單。請問,電信公司是否應該向客戶提供市話清單?(李軍)
答:我國《電信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交費和查詢提供方便。電信用戶要求提供國內長途通信、國際通信、移動通信和信息服務等收費清單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免費提供。”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電信用戶對交納本地電話費用有異議的,電信業務經營者還應當應電信用戶的要求免費提供本地電話收費依據,並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協助電信用戶查找原因。”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你對通話費有異議,不僅可以要求電信部門提供長途費、信息費等費用的清單,同時也可以要求電信部門免費提供本地電話收費依據。如果你認為已産生了異常鉅額話費,也可以請電信部門採取措施處理。(程永傑 胡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