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13日專電(記者 王麗)在窮鄉僻壤或是鄉村旅遊景點,把國家、集體的道路當成自家財産,隨意設卡收費斂財的現象曾在一些地方屢見不鮮,貴陽市日前出臺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擅自設卡收費屬於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近幾年隨著大規模農村公路建設,百姓出行條件大為改善。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貴陽市出臺這項管理辦法,將縣道、鄉道、村道的養護及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貴陽市規定,各級政府須將公路養護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保障資金投入。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必須用於農村公路養護,不得截留、挪用、侵佔,財政和審計部門也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農村公路不能再成為集貿市場,貴陽市規定,禁止在農村公路上擺攤設點、設置集貿市場;禁止打場曬糧、堆放物料;禁止挖溝引水和傾倒固體廢棄物、排放污水和污物;禁止損毀公路標誌、標牌和擅自砍伐行道樹和綠化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