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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非香港學生畢業後可留港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香港10月1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孫明揚18日在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允許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可以留港工作。

    孫明揚説,非本地學生畢業後留港工作,他們從事的工作必須聘用學位持有人,而薪酬福利條件也須達到市場水平。如有關學生為應屆非本地畢業生,他們可不受限制地在畢業後繼續留港,逗留期限為12個月。

    孫明揚説,上述措施能夠擴大及優化香港的人才庫,增強香港的競爭力,而且有關建議不會對本地勞工市場有顯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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