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勞動力市場”將統一更名為“人力資源市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將於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就業促進法》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服務”的要求,為規範湖南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更好地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作用,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將全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舉辦的為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的“勞動力市場”統一更名為“人力資源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