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29日專電(記者周立民)為增強生活困難群體社會保障水平,安徽省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對下崗失業人員中困難群體靈活就業、個人自願申報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記者從安徽省政府獲悉,隨著安徽省各地平均工資逐年增加,社保繳費基數相應提高,原有的社保補貼標準過低,已造成就業困難人員參保或接續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為此,安徽省財政、社保等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提高社保補貼標準,對困難群體靈活就業、個人自願申報就業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由原來每人每月養老保險補貼78元提高到108元,其中持《再就業優惠證》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崗失業人員由原來的每人每月補貼130元提高到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