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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調整提高6項社會保障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9日   來源:山西日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及推進和諧山西建設會議的具體要求,山西省政府著力加快推進山西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11月27日,代省長孟學農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研究並原則通過對6項社會保障標準進行集中調整提高,旨在進一步提高城鄉困難群體生活水平,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此次進行調整的6項社會保障標準: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從2007年11月份起,將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標準和人均月補差標準提高10元。二是提高農村低保補助標準。從2007年11月份起,將年人均補助標準從360元提高至432元。三是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從2007年11月份起,提高對農村五保對象的供養標準,省級供養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至1200元。四是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在去年較大幅度提高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今年再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40元,至此山西省已連續四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五是調整企業離退休(職)人員的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由原先每人每年80元調整為700元。六是在對山西省高校困難學生進行伙食補貼的基礎上,再次對高校學生今年後四個月按每生每月30元的標準進行伙食補助,由高校視具體情況安排。

    孟學農強調,適當提高城鄉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補貼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調整利益分配,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大舉措和重要任務。各級一定要把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舉措,要把握欠發達地區和諧社會建設的特徵和規律,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更加關注困難群眾生活,特別是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千方百計地解決好困難群眾的生産生活問題。

    孟學農特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週密安排,切實把這些惠民政策落到實處,把工作做細,把好事辦好。據悉,會後,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勞動廳等有關部門將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緊急下發文件,下達任務,下撥資金。(記者 賀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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