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2007年國家免檢産品及生産企業的通知
國質檢監[2007]5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産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9]24號)、《産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9號)和《産品質量國家免檢工作規範》(國質檢監[2007]176號)的有關規定,經過企業自願申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初審、社會公示和國家質檢總局審定,決定授予1302家企業申報的産品獲得國家免檢産品資格(名單詳見附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嚴格按照《産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産品質量國家免檢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免檢産品的後續監督管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2007年國家免檢産品及生産企業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