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2月10日專電(記者 高路)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門日前發佈《上海市出租汽車計價器管理規定》,對出租車運營中最易發生糾紛的“計價器”環節予以明文規範。
按照這個新規定,出租車運營時,由於供車方原因車輛停駛、外界發生意外情況連續停駛達15分鐘、業務結束結算車費前、營運中擱車、客運或者交通管理部門檢查時,出租車司機應按“暫停”鍵暫停計費。
這一新規還要求:出租車司機每月對計價器的顯示時間與標準時間進行校對,不得利用計價器語音提示功能播放廣告;司機必須保持計價器完好,不得拆動計價器部件及故意造成計價器失準或者損壞,以及利用其他手段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