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武漢市中心城區燃放煙花爆竹仍將實行“禁改限”政策。武漢市安監部門12月24日宣佈,煙花爆竹零售點的規劃零售點的數量,將比上年有所增加,經營許可證仍將通過搖號確定,但年齡低於18歲和超過60歲的,不得經營煙花爆竹。
按此次規劃,一般的社區可以設1至2個零售點,較大(1萬人以上)的社區最多不超過3個零售點,全市總數控制在1500個以內。而2007年春節,一般的社區只能設一個零售點,較大的社區不得超過兩個零售點,上次全市獲核準的只有589個零售點。
與去年相同,包括文物保護單位、交通樞紐、中小學校等重點防火區等12類地區和部位不能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同的是,零售點設置的間距將縮小,以方便市民。
中心城區同一社區內,欲開零售點者可向所在派出所申請,申請人數量超過設置規劃數量的,將通過搖號確定,但搖號結果不得轉讓、買賣、贈與。
安監局12月24日公佈的申請人條件中新增了年齡限制,18歲以下、60歲以上者及曾因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受到處罰者均不能經營煙花爆竹;銷售煙花爆竹店內不得住人。(記者 張真真 通訊員 張偉、陳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