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月1日零時起,山西省各用票單位將統一啟用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同時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將廢止。這是記者從12月27日下午召開的山西省煤炭銷售票使用管理工作會上獲悉的。
煤炭銷售票是指煤炭生産、銷售、購買、加工轉化、運輸、使用合理性的有效憑證。煤炭銷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發放給證照齊全的合法煤炭生産企業,並隨煤炭流轉,在省內終端用戶或者完成出省銷售時回收。
據了解,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在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鐵路)》、《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公路內銷)》三種票面的基礎上,根據使用管理的需要,新增加了洗(儲)煤換票專用票、建設礦井煤炭銷售專用票、入境煤炭專用票。每種票面均為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開票部門留存聯,第三聯為查驗回收上交聯,第四聯為終端留存聯。
相關人士提醒,啟用2008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後,已開出的2007年版《山西省煤炭銷售票(公路出省)》回收聯,到達出省口煤焦管理站的有效期限為2天。(記者 張臨山 通訊員 趙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