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28日專電(記者 王志)山東省政府28日發佈通知,為應對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眾生活帶來的影響,從明年1月1日起,山東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上調至每月760元,平均上調幅度超過20%。
近幾年,山東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職工工資水平較快增長。同時,今年以來物價持續上漲,1至11月份,山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累計上漲4.3%,其中食品類價格上漲13.2%,對部分低收入勞動者生活帶來一定影響。
山東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最低要求。用人單位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正常情況下的工資分配製度,不能任意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更不能以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由,壓低或減少勞動者工資收入。同時,不能將加班工資等項目計入最低工資。
山東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大監察力度,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所欠工資;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據了解,這是山東省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7次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