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月8日電(記者 張興軍)記者從河南省農業廳日前召開的有關會議上獲悉,河南省將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學員的補貼標準,人均補貼將由2007年的466.9元提高至500元,同時提高了學員收入標準,要求省外單位月工資不低於800元,省內單位月工資不低於600元。
據河南省農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在國家培訓任務總量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給河南省增加培訓任務1萬人,使河南省培訓任務達到26萬人,撥付補貼資金6500萬元,任務數和資金量均居全國首位。加上省財政落實配套資金,2007年,河南省陽光工程培訓補助資金總額達到12140萬元,人均補貼標準從2006年的336元提高到466.9元,共培訓結業28.3萬人,轉移就業26.6萬人。就業學員平均月收入達到966.6元,65%的學員月收入達800元以上。
2008年河南省將繼續實行訂單培訓,河南省農業廳要求,承擔陽光工程的培訓機構必須有用工訂單,培訓機構在保證農民學到一技之長外,還要確保農民充分就業,就業率要達到90%,而且用工單位要用工規範,受訓就業農民職業穩定,工資收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