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工商局委託省電子産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石家莊、邢臺兩個市流通領域的移動電話、電池、充電器質量進行了抽樣監測,結果顯示八成手機合格,電池充電器合格率近六成。
本次監測共抽取了101個批次的産品,其中,移動電話78個批次,合格63個批次,合格率為80.8%。電池10個批次,合格6個批次,合格率60%;充電器13個批次,合格7個批次,合格率為58.3%。
在不合格的移動電話中,無進網標誌的8個批次,佔不合格總數的53.3%,假進網許可標誌的2個批次,佔13.3%,移動電話樣品與電話設備管理中心備案外觀不符的2個批次,佔13.3%,進網標誌未註冊的5個批次,佔33.3%。
在不合格的電池中,外觀不合格的1個批次,佔不合格總數的25%,其餘均為放電性能不合格,佔75%。
在不合格的充電器中,標誌不合格的3個批次,佔不合格總數的50%,安全試驗不合格的3個批次,佔50%。
本次監測中,進網標誌未註冊的移動電話,或僅有標誌不合格的産品,將由當地工商部門責令經銷單位暫停銷售,待審查合格後方可恢復銷售;無進網標誌、標誌為假及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産品,省工商局已委託當地工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經銷商停止銷售,依法進行處罰。 (記者 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