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土地整理
國土資源部1月15日正式對外公佈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全國統一標識和有關標誌牌設立要求。“基本農田標識”(左圖)主要用於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和基本農田保護界樁;“土地整理標識”(右圖)主要用於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農田水利設施(水閘、泵站、水渠)等。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強調,此舉是為了強化全社會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和依法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意識,進一步規範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加強社會監督。
《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標識使用和有關標誌牌設立規定》指出,每個基本農田保護區應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和城鎮、村莊周邊的顯著位置應增設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每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區均應設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標誌牌內容應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或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區所在位置、面積、責任人、相關政策規定、示意圖和監督舉報電話等。標識統一設置在標誌牌的左上角,右下角應標明設立單位,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均應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監製”字樣。(記者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