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西藏將按照中央及自治區關於“三農”工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事業向農村傾斜。
一、繼續大幅度增加財政支農投入。
2008年,預算安排“三農”支出20.7億元,較上年增加3.2億元,同比增長29.5%。對農牧業及農牧民的重點項目安排7.3億元,同比增加2.3億元,增長44%。
二、繼續大力推進安居工程和綜合配套建設。
安排補助資金6.77億元,完成5.2萬戶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整合安排資金23億元,解決行政村所在地的水、電、路、訊、廣電、郵政等配套問題。
三、著力推進以民生為重點的農村社會建設。
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將油菜、生豬等菜籃子品種納入良種補貼範圍,增加農機具補貼種類,補貼標準提高10%。
四、創新農村公共服務保障機制。
強化財政體制約束,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明晰層級政府間的事權劃分,增強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
五、繼續大力支持扶貧開發。
六、努力保障基本農畜産品供給。
七、加大財力向基層傾斜,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