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記者 衛敏麗)針對當前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情況,從2008年1月1日起,我國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這是記者3日從民政部了解到的。
近日,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採取適當調整低保標準、提高低保補助水平和發放臨時補貼、進行節前慰問等方式,確保低保對象過一個祥和、安定的春節。
民政部、財政部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規範低保救助範圍,進一步做好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工作,減少中間環節;嚴禁長時間滯留、緩撥上級補助的低保資金,確保低保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