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月27日宣佈,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延長臨時生活補貼的發放期限4個月,即從2008年3月至6月,繼續向低收入群眾發放每人每月20元的臨時生活補貼,保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波動受到影響。
據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介紹,實時監測結果顯示,截至今年1月,北京市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持續在較高水平運行,預計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基本消費品價格仍將上下波動。
根據這一情況,經北京市政府批准,決定延長臨時生活補貼的發放期限4個月,即從2008年3月至6月,繼續向低收入群眾發放每人每月20元的臨時生活補貼,保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不因物價波動受到影響。
同時,考慮到物價上漲因素,北京市在2008年“兩節”期間已將慰問標準按低保單人戶及2人以上戶為單位分別提高100元和200元,為此,市財政增加支出近1400多萬元。據統計,全市共走訪慰問社會救助對象13.34萬戶、26.82萬人,支出慰問金及慰問物品折款7518.57萬元。(記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