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北京市戶籍獨生子女特殊困難家庭的家長每人每月可獲得200元扶助金。此外,北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準也將翻番,從往年的每人每年630元提高到1200元。
記者從2月27日召開的2008年北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大會上了解到,北京市今年制定獨生子女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獨生子女死亡且不能再生育的家庭每名家長每月將獲得200元扶助金,這個金額比國家規定標準高出一倍。此外,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扶助制度。獨生子女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目前已經在全國18個省份開始試點。按照國家標準,獨生子女夭亡家庭每人每月可獲得100元扶助,傷殘家庭每人每月獲得80元扶助。
此外,從今年起,北京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市級標準,也將從往年的每人每年630元提高到1200元,也比國家規定的600元標準提高了一倍。據了解,去年,市財政出資610余萬元,為全市符合條件的9807名農民發放了每人每年630元的獎勵扶助金。今年,北京市還將拿出2億元財政貼息貸款,用來扶持6000戶困難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産。
“違法超生多發生在流動人口和人戶分離人員這兩大群體。對這兩類人群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是今後幾年工作的重點。”北京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違法生育有上升趨勢,全市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風險,本市將制定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聚居區和人戶分離人員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辦法,研究人戶分離人員計劃生育考核評估機制,探索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執行難的解決辦法。
北京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明確表示,對黨員幹部違法生育的,要給予黨紀和政紀處分;對名人、富人違法生育的,要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記者 方芳)